三亚亚龙湾华宇迎宾馆-无边泳池独栋别墅1晚 <此产品2人起订 使用期限5/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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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内
目的地:
全国出发 至 中国
产品经理推荐:
享每日2大2小自助早餐
享2大1小椰子鸡火锅1次
享酒店650平米超大儿童俱乐部
享私人泳池及欧舒丹洗漱用品使用
注:儿童仅限1.4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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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99
  • 2人起购,2个成人价是1间房的价格,端午节价格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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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亚龙湾迎宾馆简介:

    【休闲度假】3000平米的七色幻彩泳池打破固有蓝色传统;专为儿童打造的水上滑梯、儿童恒温泳池和多种水上玩具,为全家开启奇妙的快乐旅途。

    【浪漫情侣】“私属餐厅”服务,让您与TA即可在房间内享受二人相处时光的同时,又能观赏大厨现场烹饪的高超技巧。

    【设计师酒店】酒店由国际知名顶级设计公司Gensler打造。建筑顺乎自然;外观呈精致雅白,安放在大海之畔、园林之中,以自然低调彰显奢华内涵。


    无边泳池独栋别墅
    客房面积:230平米
    享热水泡池+私人泳池

    尽览龙潭湖景及精致园林,独享室外桃源般的宁静优雅。流露奢华气息的室内设计与极致便捷的科技设备为您的居停带来美妙舒畅之感



  • 费用说明

    行程标准
    三亚亚龙湾华宇迎宾馆-无边泳池独栋别墅1晚
    享每日2大2小自助早餐
    享2大1小椰子鸡火锅1次
    享酒店650平米超大儿童俱乐部
    享私人泳池及欧舒丹洗漱用品使用
    注:儿童仅限1.4M以下
    价格说明
    1、使用日期5月6日-6月31日,6月24--26日价格另议;
    2、本产品2人起订;
    3、根据出发日期提前7天预定;
    4、本产品为特价产品,预订成功后不得取消及更改
    5、儿童不占床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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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须知
    下单后不得更改,不得取消!
    病退或航班取消等原因 向酒店申请退房 以酒店最终回复确认为准

    4月23日,三亚市旅文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突然发布通知,要求各单位贯彻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暂停开放室内外泳池,立即执行。恢复开放时间待定。
    备注
    补充条款(以下内容是合同附件):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滑水、漂流、水上摩托艇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滑雪、跳伞、滑翔、热气球、蹦极、探险、赛车赛马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自行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不予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按照航空公司规定,往返机票须按照顺序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机票,仅适用于行程上所列明的自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若去程航班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取消,回程航班即自动取消。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关于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出行警示
    一、行前解约风险提醒:
    1.确认出行安排:签约后,旅游者解约的,将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该损失可能会涵盖旅游费用的大部分),该损失需由旅游者承担。请旅游者详细阅读合同相关内容,充分考虑自身出行可行性。
    2.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国家地区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
    二、人身财产安全警示:
    1.确保身体健康:确认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和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服用药物的,请随身携带并带足用量。特殊药品应请医生开具出方,并备齐药品外文说明书。
    2.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和饮料。不购买和食用无证小商贩或地摊提供的食品。切勿贪吃生食、生海鲜,切勿暴饮暴食。团队出行,建议不要喝酒。
    3.做好个人防护:如旅途涉及热带、高原、海滨、草原等特殊气候、地理条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防高原反应等工作。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说明。
    4.注意人身安全:在景区内人多时不可推搡,拍照时注意脚下安全。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切忌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团队的或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警察机关或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帮助。
    5.慎选自选活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自选项目。如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勿选择刺激性或高风险活动。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骑马/热气球/快艇等活动,更具危险性,请充分了解活动知识,服从指挥。建议另购特定保险。
    6.防范水上风险:乘坐船、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时,要穿好救生衣。海边游玩,不在无救生人员的区域下水,请勿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切勿下水,应听从指挥和合理劝阻。
    7.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当地交通法规。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请系好安全带,过马路请走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旅游大巴、快艇在颠簸途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主要是坚果类),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人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
    8.保管贵重物品:不要让也不要帮不相识的人看管或托运行李。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的保险柜服务,勿放入交运行李、酒店房间里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物稳妥安置,不要离开自己视线范围。游览、拍照、散步、购物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不建议游客佩戴过多的首饰出行。发现钱物丢失或被盗,要立即报告导游或领队并报警。
    9.注意住宿安全:正确使用酒店设施,注意做好防滑措施。睡觉前请锁好门窗。退房时,切勿遗忘行李物品。
    10.携带旅行票证:旅行证件、交通票证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或由领队、导游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证件一旦遗失或被偷被枪,要立即报告导游或领队并向警方报案,出具书面遗失证明。游客要向目的地相关机构申请补发签证,向我使领馆申请补发旅行证件。
    11.保持通讯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
    12.理性购物消费:购物时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购物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若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负责退换。
    13.宗教礼仪习俗:尊重所在国家或地区,特别是有特殊宗教习俗国家或地区的风俗习惯、禁忌等,不要和当地人发生不必要的纠葛,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
    14.听从导游安排:游览观光时,听从领队和导游按照合同所进行的合理指挥和安排,不要独自行动,不得擅自离团。在境外不要参与赌博或进入色情场所。坚决抵制“法轮功”分子的虚假言论,不接受“法轮功”的宣传品。不允许携带毒品或违禁物品出入境。
    15.自由活动期间:加强安全意识,尽量避免涉足过于危险的区域,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夜间自由活动结伴而行,不要乘坐无标识的车辆,不要围观交通事故、街头纠纷,不要晚归。
    16.旅游意外保险:旅游途中或因各类意外事件造成损失,特提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了解相关保险范围、保额、免责条款等。
    三、特别告知:
    1.航班问题提醒: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航空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个人消费说明:旅游者在境外自行购物、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质量纠纷:游客可通过正常渠道投诉。不得以旅游质量为由,拒绝登机、车、船,以免扩大旅游损失,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
    补充条款
    旅游安全须知:
    一、 行前解约提醒:
    1. 确认出游安排:请旅游者详细阅读上海市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及合同相关内容,充分考虑自身出游可行性,看清合同条款,签约后旅游者解约的损失需由旅游者按照合同内容承担。旅行社提供的《出团通知书》、《行程单》等作为合同附件之一。
    2. 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
    二、 人身财产安全警示:
    1. 确保身体健康:确认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和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服用药物的,请随身携带并带足用量。
    2. 饮食卫生安全: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等疾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物和饮料。不购买和食用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切勿贪吃生食、生海鲜,切勿暴饮暴食。
    3. 做好个人防护:如旅途涉及热带、高原、海滨、草原等特殊气候及地理条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防高原反应等各项防护措施。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报备。
    4. 注意人身安全:在景区内人多不能推搡,拍照时注意脚下安全。在旅游活动过程中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范围内活动,切忌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乘坐船、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时,要穿好救生衣。海边游玩,不在无救生人员的区域下水,请勿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切勿下水,应听从合理劝阻。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或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公安机关帮助。
    5. 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法规。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请系好安全带,过马路请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旅游大巴、快艇在颠簸途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人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
    6. 保管随身物品:保管好自身行李。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保险柜服务,勿放入交运行李、酒店房间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物稳妥安置。游览、拍照、自由活动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发现财物丢失或被盗,立即报告导游并及时报警。
    7. 注意住宿安全:正确使用酒店设施,注意做好防滑措施,睡前请锁好门窗。退房时,切勿遗忘行李物品。
    8. 携带旅行证件:旅行证件、交通票证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
    9. 保持通讯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
    10. 宗教礼仪习俗:尊重所在地区的风俗习惯、民族政策、禁忌等,不要和当地人发生不必要的纠葛,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
    11. 按照行程安排:游览观光时,听从导游按照合同所进行的合理安排,不要独自行动,不得擅自离团。如旅游者在行程中,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未产生的旅游项目,除景点团队门票价外,其余费用均无法退还。
    12. 自由活动期间:加强安全意识,尽量避免涉足过于危险的区域,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夜间自由活动结伴而行,不要乘坐无标识的车辆,不要围观交通事故、街头纠纷,不要晚归。
    13. 旅游意外保险:旅游途中或因各类意外事件造成损失,特提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了解相关保险范围、保额、免责条款等。
    三、 特别告知:
    1. 航班问题提醒: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航空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 个人消费说明:旅游者在行程途中自行购物、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均由旅游者个人承担。
    3. 旅游质量纠纷: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旅游者可通过正常渠道投诉。根据《上海市境内、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第五条第(一)条款第6点要求,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应与旅行社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旅游者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文明旅游义务:旅游者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文明旅游规范。旅游者有不文明旅游行为且经导游劝阻屡次不听的,视为旅游合同第五条(二)7.(3)从事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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