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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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星期一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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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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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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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节3
  • 劳动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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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998
  • 可报7人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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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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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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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端午节8
  • 端午节9
  • 端午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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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享潮汕】汕头+南澳岛+潮州纯玩5日游( 潮汕美食之旅 ) <16人精致小团 >
  • 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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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心游
  • 产品编号:MDA05A40
  • 上海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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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天数:
5天4晚
目的地:
上海出发 至 中国
交通工具:
产品特色:
纯玩游 海岛 家庭 经典游
产品经理推荐:
【品质住宿】全程当地豪华型酒店(准五),享受舒适度假
【尊享小团】4人起发,封顶16人精品小团
【特色美食】全程三大重磅美食,牛肉火锅宴任吃宴、精细粤潮菜任吃宴、无敌海景餐厅龙虾鲍鱼海鲜大餐(260元/人 三正餐)
【深度游览】潮州、汕头、南澳岛众多精华体验项目。
  • 出发:
  • 总价:0
费用明细
  • 成人
  • 成人价
  • ¥3998
  • 儿童
  • 6周岁以下
  • ¥1898
  • 儿童
  • 6-14周岁以下
  • ¥2498
  • 单房差
  • ¥980
  • 5日行程
  • 行程概览
  • 费用说明
  • 预订须知
  • 行程说明

    D1
    上海—潮汕
    城市:汕头
    自行前往上海虹桥火车站乘坐动车D2289/09:01-18:25其他班次前往潮汕(不指定车次,具体车次以实际出票为准), 抵达后专人接团后送入住酒店休息,后自由活动!
    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酒店:汕头
    D2
    汕头深度一日游
    城市:汕头
    晨起出发,车游汕头新八景之一【海滨长廊】,【人民广场】(游览时间15分钟)。观汕头开埠前最古老的建筑【老妈宫】(约20分钟),过去曾是潮人离开家乡漂洋过海谋生的出发地,出发前必在这里祭拜妈祖祈求海路平安的地方。打卡由陈伟霆先生主演的红色题材电影《风暴》主要拍摄地---百载商埠【小公园骑楼建筑】,小公园是汕头老城的核心地标和文化标志。片区的骑楼和街路呈扇形放射状分布;加上两侧的旧街坊"四永一升平",东部的旧"盐埕头"、北面的红亭、南面的"汕头港",形成了具有20世纪30年代建筑特色的繁华商业区、居民区。片区内的百货大楼高7层,前身是1932年华侨集团集资创办的"南生公司",为解放前汕头第二高楼,是老汕头的标志性建筑及小公园的象征之一。
    午餐安排品尝精细粤潮菜任吃宴,请带上你256G的胃来挑战,每人安排一份主食后(杏仁蛤油/芋泥蛤油/木瓜蛤油 三选一),在不浪费的前提下,全场所有配菜任吃(潮汕生腌、潮汕鱼饭、竹蔗虾、榴莲鸡、水煮牛肉、深井烧鹅、陈皮鸡翅、锡纸排骨....),大胃王都说服!!!

    随后前往【妈屿岛】,美丽的海边栈道、花田、渡口和具有潮汕特色的涂鸦街,岛上的妈祖庙,沿海的道路,很有日式街道的感觉,墙上的壁画很有艺术气息; 仿佛走进了日系电影的梦境。远离城市喧嚣感受一下汕头市内海湾上的一个小小岛,海湾大桥经岛而过,不虚此行
    参观央视节目“中国农民丰收节”广东省主会场开幕式地点-【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主楼融入潮汕元素,十分具有特色,华丽呈现出形似潮汕民居的建筑立面。站在主楼前的亲水平台,远观主楼造型似延绵的山脊,似出海巨轮的船头,似潮汕民居五行山墙,又似大鹏展翅。中心以“潮都重器”为名,是一座集文化、展示、休闲、旅游等多种功能为一体、全方位体现和展示“大潮汕”文化的大型博物馆。馆内设置汕头美术馆、潮汕华侨博物馆、潮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和汕头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等4个公益性展馆。
    早餐:酒店含早
    午餐:庄氏祥记粤潮菜任吃宴
    晚餐:敬请自理
    酒店:汕头
    D3
    南澳岛休闲一日游
    城市:南澳岛
    晨起,用完酒店早餐后,前往被《国家地理杂志》评选为“广东最美的岛屿”—【南澳岛】,车游海上巨龙—【南澳跨海大桥】,领略海上奇观,南澳大桥是第一座跨海大桥。后游览【启航广场】,位于南澳大桥收费站的对面,占地约16亩。观景台、景观石、绿化、步道等配套,在广场可观赏到南澳大桥的宏伟景观。车游新南澳外滩—【前江湾海滨路】,途观明嘉靖年间海盗巨魁吴平藏金、“水涨淹不到,水退淹三尺”之地的【金银岛】、富有海岛特色的【海上渔村】、亚洲最大的海岛风能发电场——【风车山】。集合前往【彩虹海上牧场】,体验有趣的海上农耕:船游郑成功练兵池+参观鲍鱼、生蚝养殖基地+撬生蚝/割生蚝+赠送半打清蒸生蚝及鲜甜海鲜粥。午餐在无敌海景餐厅安排品尝龙虾鲍鱼海鲜大餐,游览【南澳新貌环岛景观带之青澳湾】,漫步于中国最美海岸线—【青澳湾天然沙滩泳场】(游览约90分钟)素有“东方夏威夷”之称的青澳湾,海湾似新月,海面如平湖。金黄柔软的沙湾绵延2400多米,坡度平缓,沙质洁净,一直延伸至水下百米以外,无礁石无淤泥;海水无陵质无污染,潮涨潮落不改澄碧颜色;背倚险峻高山,山上奇石嶙峋;环抱海湾的是纵深百米的防风林带,四季郁郁葱,同晶莹金黄的沙湾、湛蓝透亮的海水,形成了分明的立体层次,是广省两个A级沐浴海滩之一,后游览【自然之门】(游览约30分钟)粤东南澳北回归线标志塔设计。
    后回酒店休息。
    早餐:酒店含早
    午餐:海鲜餐
    晚餐:敬请自理
    酒店:南澳岛
    D4
    南澳岛-潮州
    城市:潮州
    早餐后指定时间出岛游览中泰友谊的一朵新花,中外佛教交流的硕果——【泰佛殿】,泰国的寺庙有泰国艺术博物馆的美誉,在名城潮州建成的这座仿泰国云石寺的建筑物,极富泰国特色,重檐多面式屋顶装鱼鳞瓦、封檐板装向上的黄色图形,柱头翘角是龙凤呈祥之意,山墙的装饰、门窗的顶尖形集中了泰国古代的造型艺术,充分体现了雄奇、精巧的异国情调。对于潮州人,足不出国领略异国风采;对于侨居泰国的潮人更有一番情趣。午餐安排地道牛肉火锅任吃宴,俗话说来潮不吃牛,白白走一遭。一盘盘刚刚切好的新鲜牛肉,筷子一撩滑进漏勺,翻掂几下,迅速捞起在沙茶酱中一滚,入口便是鲜甜到忍不住闭上眼睛的满足感。毫不夸张地说,只要吃过潮汕牛肉火锅的人,即使离开万里,做梦都会惦记这锅红艳艳的牛肉。
    后参观潮州八景之一【韩文公祠】(逢周一闭馆),了解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为潮州做出4大贡献;韩文公祠建筑简朴雅致,墙壁全是磨砖砌成,祠内分前后二进,并带两廊,后进高七尺,有石阶可登,正中供奉韩愈像。祠内石柱多刻对联,四壁环立历代碑刻四十面,详载韩愈贬潮史迹和该词兴废情况。
    后游览中国四大古桥之一的【湘子桥】(含上桥),其“十八梭船二十四洲的独特风格与赵州桥、洛阳桥、芦沟桥并称中国四大古桥,被著名桥梁专家茅以升誉为“世界上最早的启闭式桥梁”。游览明朝修建的【古城墙】(约15分钟)、外观潮州府城主要门户之一的广济门城楼,游览“古代建筑艺术明珠”美誉的【开元寺】(约50分钟),至今仍保持着与日本东大寺相似的唐宋宫殿式建筑壮严肃穆的风格。至今己有1260多年的历史。游览【牌坊街】(约60分钟),据黄梅岑先生《潮州牌坊纪略》载:“牌坊,传说可上溯唐宋,初以木建,形似‘乌凹肚门’。古时统治者提倡伦理道德,把城乡间于节义、功德、科第突出成就者,将其‘嘉德懿行’,书贴坊上旌表,称为‘表闾’,故牌坊也具纪念作用。到明时改用石砌,加叠层楼,饰以花纹,二柱一门或四柱三门,唯嘉靖时建多柱多门长牌坊”。前往【凤凰茶馆】,来一次心灵与空间的对话,煮茶闻香听琴;茶馆平日语音绕梁,复古精美的摆设器具带您重回旧时光。
    后入住酒店休息。
    早餐:酒店含早
    午餐:牛肉火锅
    晚餐:敬请自理
    酒店:潮州
    D5
    潮州—上海
    城市:
    早餐后, 于指定时间在酒店大堂集合后,司机送站,结束愉快旅途!

    【温馨提示】:

    1.当日返程,请检查好自身行李、身份证件等,以免遗失!

    2.酒店规定12:00点须退房,如超时产生房费请自理,一般提前2-3小时送站!
    早餐:酒店含早
    午餐:
    晚餐:
    酒店:/
  • 费用说明

    行程标准
    【大交通】上海—潮汕往返动车二等座(具体车次以出团单为准)。
    【小交通】当地正规空调旅游中巴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住宿】全程当地豪华型酒店(2人1间,标间或大床)
    汕头酒店:国瑞豪生,金海湾,帝豪,猛狮凯莱等同级酒店
    潮州酒店:希尔顿,临江,康铂等同级酒店
    南澳酒店:欣涛,海泉湾,格兰云天等同级酒店
    【用餐】4早3正。(庄氏祥记粤潮菜任吃宴160元/人+海景餐厅海鲜餐50元/人+牛肉火锅50元/人)(不用餐不退,8人以下现退餐)
    【门票】行程内所含景点首道大门票(如所含景点有享受优待票的,均按旅游社团队协议价退还差价
    赠送景点不去不退,无优待票政策,导游有权根据实际调整景点游览先后顺序)
    【导游】正常游览行程将安排导游讲解服务;(6人及6人以下 将安排司兼导)
    【购物】无购物。
    儿童标准:
    6周岁以下,不占床,不含早,不含门票。含服务费、车位费、旅行社责任险。产生其他费用现付;
    6-14周岁以下,不占床,不含早,不含门票。含上海-潮汕往返动车二等座、服务费、车位费、旅行社责任险。产生其他费用现付;
    行程标准
    补充条款(以下内容是合同附件):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滑水、漂流、水上摩托艇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滑雪、跳伞、滑翔、热气球、蹦极、探险、赛车赛马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自行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不予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按照航空公司规定,往返机票须按照顺序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机票,仅适用于行程上所列明的自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若去程航班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取消,回程航班即自动取消。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关于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补充条款(以下内容是合同附件):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滑水、漂流、水上摩托艇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滑雪、跳伞、滑翔、热气球、蹦极、探险、赛车赛马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自行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不予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按照航空公司规定,往返机票须按照顺序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机票,仅适用于行程上所列明的自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若去程航班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取消,回程航班即自动取消。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关于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补充条款(以下内容是合同附件):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滑水、漂流、水上摩托艇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滑雪、跳伞、滑翔、热气球、蹦极、探险、赛车赛马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自行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不予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按照航空公司规定,往返机票须按照顺序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机票,仅适用于行程上所列明的自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若去程航班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取消,回程航班即自动取消。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关于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旅游须知
    一、 行前解约提醒:
    1. 确认出游安排:请旅游者详细阅读上海市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及合同相关内容,充分考虑自身出游可行性,看清合同条款,签约后旅游者解约的损失需由旅游者按照合同内容承担。旅行社提供的《出团通知书》、《行程单》等作为合同附件之一。
    2. 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
    二、 人身财产安全警示:
    1. 确保身体健康:确认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和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服用药物的,请随身携带并带足用量。
    2. 饮食卫生安全: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等疾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物和饮料。不购买和食用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切勿贪吃生食、生海鲜,切勿暴饮暴食。
    3. 做好个人防护:如旅途涉及热带、高原、海滨、草原等特殊气候及地理条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防高原反应等各项防护措施。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报备。
    4. 注意人身安全:在景区内人多不能推搡,拍照时注意脚下安全。在旅游活动过程中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范围内活动,切忌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乘坐船、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时,要穿好救生衣。海边游玩,不在无救生人员的区域下水,请勿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切勿下水,应听从合理劝阻。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或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公安机关帮助。
    5. 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法规。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请系好安全带,过马路请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旅游大巴、快艇在颠簸途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人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
    6. 保管随身物品:保管好自身行李。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保险柜服务,勿放入交运行李、酒店房间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物稳妥安置。游览、拍照、自由活动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发现财物丢失或被盗,立即报告导游并及时报警。
    7. 注意住宿安全:正确使用酒店设施,注意做好防滑措施,睡前请锁好门窗。退房时,切勿遗忘行李物品。
    8. 携带旅行证件:旅行证件、交通票证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
    9. 保持通讯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
    10. 宗教礼仪习俗:尊重所在地区的风俗习惯、民族政策、禁忌等,不要和当地人发生不必要的纠葛,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
    11. 按照行程安排:游览观光时,听从导游按照合同所进行的合理安排,不要独自行动,不得擅自离团。如旅游者在行程中,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未产生的旅游项目,除景点团队门票价外,其余费用均无法退还。
    12. 自由活动期间:加强安全意识,尽量避免涉足过于危险的区域,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夜间自由活动结伴而行,不要乘坐无标识的车辆,不要围观交通事故、街头纠纷,不要晚归。
    13. 旅游意外保险:旅游途中或因各类意外事件造成损失,特提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了解相关保险范围、保额、免责条款等。
    三、 特别告知:
    1. 航班问题提醒: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航空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 个人消费说明:旅游者在行程途中自行购物、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均由旅游者个人承担。
    3. 旅游质量纠纷: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旅游者可通过正常渠道投诉。根据《上海市境内、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第五条第(一)条款第6点要求,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应与旅行社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旅游者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文明旅游义务:旅游者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文明旅游规范。旅游者有不文明旅游行为且经导游劝阻屡次不听的,视为旅游合同第五条(二)7.(3)从事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预订须知

    特殊约定
    1、【行程调整】行程中所约定的游览项目不得擅自减少。在不减少行程的情况下可做先后顺序的调整;以保证游览平安顺畅为准则!
    2、【脱团、离团】旅游者在旅程中未经组团社、地接社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旅游者单方【脱团、离团】,因此而解除合同,不得要求组团社、地接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后两者造成损失,旅游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行程中所含的所有景点门票已按景点折扣门票核算,故客人持有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等优惠证件及其他特殊身份人士,则无退还。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3、【服务投诉】双方的服务质量纠纷以客人所填写的意见书上为依据并协商解决。
    4、【双方纠纷】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通过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地接社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接待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额外费用,旅客自行负责。


    温馨提示
    一、集合
    1.请您务必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接车地点集合,不要迟到。此产品无法退改、无法换乘其他班次或中途参加,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本行程,需自行承担相应损失,敬请谅解。
    2.每逢各个节日期间会有封路堵车等情况,回程只能按照当天路况送到最接近酒店或目的地的下车点,具体位置届时以司机判断而定。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行中须知
    1.团队行程中,不可以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您选择中途离团,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您自行放弃,不退任何费用,游客离团或脱团后可能发生的任何意外需自行承担责任,敬请谅解。
    2.在旅游旺季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行程的出发时间可能会提前或略微延后(具体出发时间以导游通知为准),届时请提前做好准备。
    3.行程中涉及的交通、游览及停留时间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如堵车、天气原因等),在不减少行程中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视实际情况并征得客人同意后,合理调整行程中景点的游玩顺序。
    4.本线路为我社联合发团线路,在保证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单团客人将来自全国各地合并为一个团队,统一安排行程。
    5.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适当调整游览顺序,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6.赠送项目,景区有权依自身承载能力以及天气因素等原因决定是否提供,客人亦可有权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
    7.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游客口味需求,敬请见谅。
    8.本行程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车辆为您服务,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9.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食,海鲜不可与生冷鲜果等食物同食,吃海鲜时多饮用醋或大蒜等。

    三、天气
    1.本产品可能会根据天气等因素进行调整,为了您的安全, 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客人中止户外活动,并与您沟通,另行安排,具体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

    四、购物
    1.旅游行程中,个别景点景区、餐厅、休息区等区域存在商场等购物场所,上述场所非旅行社安排的指定购物场所。请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并索要必要票据。如产生消费争议,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义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目的地可能存在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此类场所大多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各种隐患。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请谨慎考虑消费。
    3、尽量不在景区内选购物品,谨防上当受骗,避免引起纠纷。

    五、温馨提示
    1.请旅客于旅游期间内,保持您的手机畅通,以便相关接待人员与您联系。
    2.如您有晕车或晕船的先例,建议您做好防治晕车或晕船的准备工作,以免影响您的愉快旅途。
    3.请穿着舒适的衣服、鞋子参与活动,准备好防晒霜、防虫液、防风外套、相机等物品。
    4.请保管好随身物品,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如在行程中遗失或损坏,损失需自行承担;入住酒店期间,遵守酒店规章制度,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旅行社仅协助报案或寻找等相应措施,不承担赔偿及相关责任;必要的物品要带齐,违禁品不要带,以免在乘坐交通工具过关卡时遇到麻烦。
    5.为保证财物安全,行李保管提醒三句话:A、集小成大件数清。B、随时清点不乱放。C、离开不忘回头看。
    6.因当地经济条件有限,交通、酒店服务及设施、餐饮等方面与发达城市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敬请谅解。
    7.请凭出行人姓名至指定地点准时上车,根据导游通知的座位号对号入座;私自携带儿童产生的超载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游客承担。
    8.在旅游旺季或者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保证您的行程游览不受影响,行程的出发时间可能会提早(具体出发时间以导游通知为准),导致您不能正常享用酒店早餐。我们建议您跟酒店协调打包早餐或者自备早餐,敬请谅解。
    9.为防止在旅游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的药品。
    10.游客在当地因如实填写意见反馈单,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如在行程中对旅行社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旅游当地,有争议尽量在当地解决,如旅行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的争议,可在当地备案;旅行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六、安全警告
    1.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等活动项目,均存在一定风险。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不要参与涉嫌违法的娱乐活动;参与行程外活动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因乘坐飞机前后24小时内不适宜潜水,此项目不适合在行程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使用, 请合理选择出行时间。
    3.南澳岛为海滨旅游城市,行程中无游泳活动安排,为确保游客人身安全,不建议到海边游泳,如因个人下海游泳或戏水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
    4.注意安全,听从安排,跟随导游进行游览,不要擅自离队,登山时不能只看美景,要注意脚下,拍照时不要越过危险警告标志,如身体不适,及时提出,适当休息;
    5.游客参团前应如实告知身体健康情况及患病史,在确定身体健康能够出行的情况下方可参团;如70岁以上客人参团,须由家人子女在了解行程后,在确保参团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方可签合同参团,并确保至少有一名身体健康、年龄在18-65岁间家人陪同照顾;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出于安全考虑,本产品不接受孕妇预订,敬请谅解。
    以上行程如有不详,欢迎您来电咨询,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温馨提示:
    1、参团旅客请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不能提供者请用正楷字写清楚,凡是字迹潦草不清或者证件号码填写不正确的,会造成保险、车票无发购买等问题,如出现此类问题将由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望参团旅客配合!
    2、出团前,请再三检查证件是否齐全,如身份证,儿童户口簿等之类证件。
    3、在处理投诉方面问题,以游客旅游结束时自愿填写的旅游意见单为主要依据。
    4、出游应根据当地天气,携带适量的日常用品,如太阳眼镜、防晒霜、遮阳伞、防寒等(潮汕蚊子特别厉害,请尽量备好清凉油、风油精、蚊香、驱蚊草等驱蚊用具)。
    5、外出旅行,须注重身体,切勿吃生食、生海鲜及已剥皮的水果,更不要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
    6、团队旅行不可擅自脱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单独离队,请通知全陪导游,并签署离队确认书,外出请注意安全。
    7、旅行社可根据景点开放/闭馆时间/疫情防控管理与实际交通状况,在不减少景点与游览时间的情况下,合理调整游览先后顺序。
    8、行程中的菜单为参考菜单,因时令菜有所变化,以实际上菜为准,保证菜数不少。
    9、游客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行李及贵重物品,由于游客自己原因造成财产、行李及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10、潮汕地区与上海地区气候饮食存在一定差异,如体质虚寒者或对海鲜过敏者请注意别吃贝壳类和腌制生猛海鲜。
    11、潮汕南澳岛的秋、冬天气候相对比陆地凉快些,请注意多带些衣服保暖。
    12、南澳岛如遇台风不可杭力时候,当地政府为确保安全,会禁行封桥, 旅行社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行程景点作适当的调整或调换游览先后顺序。如果在台风来之前进岛,碰到临时封桥困岛的情况,产生的费用由旅客自理。因台风造成的因素,属人力不可抗拒的。
    13、南澳岛是盛产海珍产品之乡,各景点有一些小摊小贩摆卖海产品,请注意辩识真假商品,购物纯属游客自愿。
    14、南澳岛青澳湾海上的娱乐设施如摩托艇,游船等,因无法确认其安全与合法,请不要参与。如游客自已坚持参与水上与下水游玩项目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且自行承担风险。
    15、由于海边地理位置比较复杂,而且风浪比较不稳定,所以,所有来到海边的游客, 到达沙滩旁边拍照,请记得注意脚下的青苔或者礁石,请在安全区域活动,禁止攀爬礁石之类的地方!
    16、参加海边旅游,请注意海边警示牌,不得在非游泳区玩水,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参加游泳、潜水等水上或下水游玩项目,如游客自己坚持参与水上或下水游玩项目必须需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且自行承担风险。
    17、餐后 2 小时内禁止游泳,以免因饱食发生意外。
    18、请自备个人常用药物及备用药(如晕车药、感冒药等药品)。
    19.游泳、漂流、潜水、冲浪、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0.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和饮料。自来水不能直接饮用,建议以矿泉水取代。用餐请您注意,在食用过海鲜后,切勿再吃榴梿椰子等热性水果,以免饮食不当引起腹泻等。
    21.慎选自选活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自选项目。如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勿选择刺激性或高风险活动。潜水/跳伞/
    攀岩/蹦极/骑马/热气球/快艇等活动,更具危险性,请充分了解活动知识,服从指挥。
    22.防范水上风险:水上游览或活动,应加倍注意安全,不可擅自下水或单独前往深水区或危险水域,应听从指挥和合理劝阻。
    23、游客参团必须认真阅读本行程,确认本人身体健康状况适合此次旅游活动,承诺如本人疾病突发出现健康方面,意外导游仅有组织抢救、
    送医责任,其它责任与旅行社无关、请考虑自身身体状况再报名参团前往目的地旅游。
    报名须知
    一、报名须知:
    请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旅行社为非专业健康医疗机构,无法判定旅游者的身体健康情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旅游者请确认自身健康条件能完成此次旅游活动,如果身体欠佳,请自备常用药品及急救药品,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旅游者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因自身疾病引起的伤亡,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责任,旅行社已尽到告知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交通须知:
    因机票实名制,仔细核对合同中旅游者信息,确认姓名和证件号码无误,如因旅游者提供证件号码或姓名有误,造成不能通过海关检查、不能登机或不能登乘其他交通工具的,损失将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机票一经确认开票后,客人不可签转或退票,如可退票的根据所出票航空公司的退票规则支付相应退票损失,如遇航班延误或取消,旅行社负责协调但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游客必须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登机(16岁以下小孩须带户口本,16岁以上小孩带身份证)。请游客按照出团单上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自行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如因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误机,导致损失由旅游者自己承担。
    三、团队须知:
    (1)此行程是散客拼团,当旅游者前往旅游目的地时有可能存在不同航班且落地时间可能不准点及所住酒店不同的因素,因此会出现等待情况,敬请旅游者谅解。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和导游或者相关人员反馈。
    (2)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3)如遇台风、暴雪等天气原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景点游览、自由活动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4)为丰富游客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在游览过程导游会推荐自费景点套餐供您参考,请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不强制参加;
    (5)自由活动期间,导游提醒游客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6)行程目的地非一线发达城市,接待能力有限,酒店星级评定标准也比国内低,所有酒店设施软件与硬件均不能以大城市的眼光去衡量,尤其是旅游旺季的时候,热水、用餐等服务均会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敬请谅解。
    (7)旅游者因自身原因,在旅游行程中需中途离团,须与地接导游签署书面《离团申请书》,经报名组团社确认认可后方可离团;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由旅游者自负;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自行离团属违约行为,我社将默认为自动放弃所有行程,不承担任何风险后果。
    (8)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赠送项目不退)
    (9)请旅游者在当地如实填写旅游质量意见表,质量意见表是我们处理游客投诉及报账旅游者维护权益的最终依据,不填或虚填者返回参团地后投诉将不受理。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下述文本甲方为游客方,乙方为旅行社方。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条款作为旅游合同补充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责。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原因,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2、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交通客运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等,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出发前未按时支付旅游费用及其他费用(如房差等),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4、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甲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适宜出游的体检报告;甲方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虚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拒绝甲方继续参团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5、甲方应根据行前说明会(如有),出团通知单等文件,做好出游前各项准备工作。乙方可以电子形式包括但不限于QQ/微信/邮件等形式将出团通知单等文件发送甲方,甲方收到须回复;如因甲方不参加行前说明会(如有)或不仔细阅读乙方发送的出团通知书等文件所造成的有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6、参团须知、旅行社告知书、出团通知单、旅游补充条款等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在出发前未获得以上文件或者对文件有疑问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7、甲方已清楚且愿意遵守:本旅游产品所含的往返团队优惠机票系团队票或乙方与航空公司约定不签转、改期或退票的机票,不得签转、更改或退票。如根据航空公司规定,机票可签转、改期或退票的,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本合同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实际签订合同的甲方代表与其他旅游者之间的关系(比如赠予、委托代理、代表等)属于内部法律关系,乙方属于该法律关系的第三人,甲方没有义务向乙方披露该法律关系的内容。由于其他旅游者不参与本合同签订过程,乙方无法直接向其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因此甲方代表有义务将合同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说明,对旅游者的告知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及时全面地告知其他旅游者,并将其他旅游者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信息、不适合参加的旅游项目的信息等)告知乙方。除非其他旅游者事先向乙方书面声明,否则甲方在合同文本、相关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补充协议上的签字,效力及于全部其他旅游者。如甲方将本合同中自身权利义务转让于第三人的,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该第三人不承受上述代表地位。
    9、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或届时直接向导游或领队提出,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另行协商安排。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内,旅行社将会视旅游者需求及实际情况推荐部分自费项目,如旅游者自愿参加,应与旅行社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10、明确“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监测,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护。建议游客购买人身意外险。

    以上补充条款内容送达游客后,请仔细阅读,如出行前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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